最近自己一直反思自己是否適合做“管家婆”?
現在的工作職稱雖然是site clerk,但或多或少都要負責埋地盤既行政工作,例如人事出勤等!
越做得耐越覺得行政的工作真是一件難事,以前舊公司有位負責行政的同事,我們喜歡稱她為“管家婆”,顧名思義是公司的大小事務都要管,上至老闆吩咐下至買條廁紙都是她的負責範圍,管得那麼廣當然會惹來其他人的不滿!
但轉咗呢份工作真正接觸到行政方面的工作,才明白那舊同事的難處。因為職責所在,有些事情明知會阻礙他人的利益也要去處理,其他同事只會覺得你管太多,好麻煩!但他們卻從未想過他們的抗拒對於我而言是幾咁無奈!很多時同同事提及一些必須做而他們又不想做的事,在同事的角度中會覺得好少事,又或者用一種敷衍的態度回應完不久又故態復萌或者用另外的方法去對抗!看在眼裡既無奈又氣憤!!有時覺得真係好難做,好似夾心人咁!
點樣至可以做到唔違背自己職責而又唔會得罪同事既方法吖?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