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明報的頭條新聞是六個紀律部隊打算上街遊行,讀後只有「震驚」二字可以形容我的感覺。據聞他們是因為政府遲遲不落實「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的建議,要上街表達意見云云。
那麼這份報告書說了什麼,讓他們這麼興奮?有興趣的請按此細閱。這份由紀常會(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負責的檢討報告書,主要建議是加添增薪點,以及把薪級表簡化;簡單來說,就是讓一些本來到了頂薪點的公僕可以繼續加薪。不熟悉公務員增薪制度的朋友,可能不知道我們這些人民公僕每年除了跟隨市場趨勢調整薪酬外(當然大部份時間是加薪),還可以不論表現向上跳一個增薪點(所謂「跳 Point」),享受大約三個百分點左右的增薪。所謂增加增薪點,就是把頂點提高,於是沒有能力晉升的,依然可以年年加薪,讓我們這些在外面風大雨大的商業世界「捱騾仔」的小市民恨得牙癢癢。公務員事務局在去年底決定暫緩執行紀常會的建議,當然是考慮到經濟環境轉差,在這時搞加人工,只會令社會民怨沸騰。那麼為什麼他們現在才出來遊行?一般估計是最近政府準備按薪酬趨勢調查指標,要公務員減薪,這個時候出來爭取落實架構檢討,是希望在一加一減之下,可以消除實質影響。問題是社會會接受紀律部隊有特別待遇嗎?同樣是公務員,為什麼紀律部隊需要享有不同的增薪點?特別要注意的,是警隊另有企圖,他們的訴求是另設獨立薪酬機制,比其他紀律部隊的要求更進一步。所以他們這次玩縮頭烏龜策略,說什麼有警員以「個別名義」出來遊行,分明是見不得光,才如此鬼鬼祟祟地出來抗議。
我們紀律部隊的薪酬及晉升機會有問題嗎?大家可以客觀地分析一下。以警隊為例,一個中五畢業,不用會考五科合格入職(這是低於其他公務員的基本入職要求)的警員,起薪點是一萬五千元;假如有五科合格的,起薪點接近一萬七千元;擁有學位而直接成為督察的,起薪點是二萬四千元;首長級(總警司以上)的起薪點是十萬元,官至警務處長可獲二十萬元月薪;就算是考慮到警察職務的獨特性及危險性,這樣的待遇無論如何也不能算差吧。一般大學生的入職薪酬,也不過是數千至萬多元,難怪有大學生去考普通警員了。晉升機會方面,在全港大約三萬名警員中,督察至高級警司的管理職位有二千五百個,和一般大型機構的比例(一比十)相若,最上層的首長級職位則為六十六個,亦是正常的金字塔比例,所以晉升機會低的說法,完全是子虛烏有。
當然公務員經常說經濟好的時候,在外面打工可以分紅,而且有能力者可以很快晉升,不過他們沒有想過有「好天收埋落雨柴」這回事,也不提沒有被裁壓力、減薪比別人慢、年年有 Point 跳、退休有保障等的絕佳福利。至於削減開支、凍結人手、增強效率這些變成我們生活一部份的事情,他們居然當是苦差,說是「工作壓力沉重」!不思進取沒級升的,亦成為受害者,所以會「士氣低落」,他們大概以為晉升就像放監一樣,年期滿了便會自然發生,所以到了頂薪點沒有額外增薪,就是社會欠了他們。事實上警隊除了初級警員外,自然流失率幾乎等於零,便可知他們的所謂不滿,根本就是不知足。
我想社會大眾對紀律部隊的服務及效率一般都算滿意,亦願意花多一點稅款來換取這些服務,但不等於同意紀律部隊可以貪得無厭,甚至用陀槍上街遊行這種手段,去迫政府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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